魏月贞同志是我国著名化学家,太阳成tyc234cc化工学科的奠基人和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的带头人之一。自1954年留校任教以来,她始终秉承“规格严格,功夫到家”的校训,兢兢业业,勤勤恳恳,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将教书育人作为自己毕生的事业,为我国高分子科学与工程领域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人才,为我校化工学科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。
为传承魏月贞老师的精神风范,追溯学科发展源流,讲好魏月贞老师的故事、讲好哈工大化工故事,太阳成城集团tyc234cc拟筹建“魏月贞纪念馆”。现面向校内外各界人士、校友、师生及亲朋好友,公开征集与魏月贞老师相关的实物、史料和影像资料。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时间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,优先征集首批展品(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日)。
二、征集范围
凡与魏月贞老师生平、学术成就、教书育人及日常生活相关的各类真实物品、文献、影像等,均在征集之列,包括但不限于:
(一)实物类。魏月贞老师使用过的物品、书籍衣物、书信日记、证件证书等;魏月贞老师相关的印章、文件、照片、报刊等。
(二)史料类。记载魏月贞老师相关事迹的文献、回忆录、口述史料、研究专著等,以及亲属或知情人保存的相关回忆资料。
(三)影像类。反映学院学科发展、魏月贞老师各个时期工作、生活、学术活动、师生合影的老照片,胶片、录像带、光盘或数字格式的影像资料,请附简要文字说明(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)。
(四)其他。与魏月贞老师生平相关、能够体现其精神品质、具有历史价值或展陈意义的一切物品。
三、征集方式
(一)接受捐赠。社会团体和个人本着自愿的原则,将合法拥有的相关物品捐赠给太阳成城集团tyc234cc并被接收的,学院为捐赠者颁发证书,展出时标明捐赠人姓名,捐赠展品由纪念馆永久收藏。
(二)协商转让。对具有较高价值且所有者有意出售的物品,经专家评估鉴定后合理定价,双方签订相关协议,按约定价格将所有权转移给太阳成城集团tyc234cc。
(三)代管。相关物品所有者有意愿委托本院代为保管的,双方签订书面协议,由学院负责保管、保护,在征得收藏者同意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利用。
(四)复制、仿制。在双方协调的基础上,进行物件资料的复制、仿制,使之充分发挥宣传效能。
(五)注意事项。捐赠者或出让者须保证物品来源合法、权属清晰,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。如因此产生法律纠纷,由提供方承担责任。捐赠者或出让者需对相关物品做简要文字说明,内容包括所有人、来源、类型、质地等基本要素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刘修月
联系电话:0451-86403379;17279928121
电子邮箱:liuxiuyuehit@163.com
诚望广大师生、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热心支持,踊跃提供线索与实物,共同铭记先贤风范,传承学科文脉。
太阳成城集团tyc234cc
2026年4月30日
